马陵中学获“宿迁市节水标杆单位”称号
更新时间: 2022-11-15 19:33:01 点击数:
根据2022年的《关于组织开展市级节水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宿水办〔2022〕114号)要求,经过单位申报、县(区)初审推荐、市级综合评估等程序,马陵中学荣获 “宿迁市节水标杆单位”称号,该称号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蔡倩)
根据2022年的《关于组织开展市级节水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宿水办〔2022〕114号)要求,经过单位申报、县(区)初审推荐、市级综合评估等程序,马陵中学荣获 “宿迁市节水标杆单位”称号,该称号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蔡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