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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的孙二娘夫妇为何会选择卖人肉包子?

更新时间: 2022-08-11 15:21:29 点击数:

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

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

张青,孙二娘夫妇之所以在十字坡卖人肉包子,是因为:涮肉或者烧烤的吃法直到元代才引入中原,当时的传统做法除了焖溜熬炖就剩下包包子了。 一、从书中的叙述来看,吃人肉的情况在当时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也并没有多么惊世骇俗。

书中除了武松打店这一段涉及吃人肉外,还有好几处描写了吃人肉。

宋江在江州打败无为军活捉黄文炳后,就活生生的把他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烤着吃了,然后心做成了汤喝,想想看这是多么恐怖的场景吧:一群凶神恶煞般的家伙在一个破庙里围坐一圈,一个最凶恶的家伙在火堆边从一个鲜血淋漓的人身上一刀刀的割肉,然后给众人吃,有烤的不熟的地方用牙一咬还在渍血……

李逵上梁山后想回家接老妈上山享福,半路上遇到了冒他名号打劫的李鬼,李逵把他打趴下后,李鬼跪地求饶,并说谎骗过了李逵饶了他的性命。

无巧不成书,李逵走了一段路后感到腹中饥饿难耐,便去路边一户人家讨饭吃。没想到正是李鬼家,李鬼和老婆暗中商量谋害李逵让他听到,大怒,把李鬼杀死,然后从他大腿上割下一块肉吃了。

还有宋江离开孔家庄去清风寨的路上被清风山上的喽啰抓到,被绑在大厅的柱子上,此时矮脚虎王英还不认识宋江,便吩咐手下把他的心肝挖出来做醒酒汤吃。

当然,后来宋江报出名号,大家肯定纳头便拜,才没有被人煮了。但是从这情形可以看出,这帮人喝人心汤就像吃家常便饭一般。

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穷山恶水出刁民。我们知道,原来我们国家的某个地区有“白天为民,夜晚为匪”的习俗。

因为当地的自然条件太恶劣了,光靠辛勤的劳作根本填不饱肚子,为了能活下去,不得不干一些杀人越货的勾当。

白天,他们和各处的农夫一样,下地干活,到了晚上,随便拿一件趁手的家伙就去打劫,轻则夺取过路人的钱财,重则就结果了你的性命。

这样久而久之,他们就没有了道德上的负罪感,认为这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张青,孙二娘夫妇也是一样,本身就是开黑店杀人越货的强盗,既然把人都杀了,还在乎他的尸身怎么处理才有道德吗?不如索性剁成馅做了包子,也算是物尽其用。再想想看,他们夫妇最起码还把人肉用面包起来让人吃,比起李逵和宋江等人直接割下来现烤现吃的行为要文明多了。

其他网友观点

如果说做生意的最希望的是一本万利,那么卖人肉包子,则是无本万利了。孙二娘夫妇卖人肉包子那绝对就是为这个“利”字。

都说《水浒传》里写的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是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英雄,但事实上梁山好汉并非啥子什么真英雄,他们很多人是为了一已之私,干一些杀人劫货伤天害理的魔鬼。就如孙二娘与张青夫妇。

我们看武松第一次与孙二娘过招那一回,当时武松将孙二娘制服了,张青正好赶回来,忙求武松把孙二娘给放了,并且给武松讲起了这店的来历,原来这酒店是孙二娘的爸爸孙老头建立的,孙老头在这里盖了几间草房子,表面上是卖酒为生,实际上是专门在这里等那过路的商人,看到有钱的商人就拿个蒙汉药给药死了,钱财收入袋中不算,还要再进一步利用,把人切成块当成黄牛肉卖,一些零碎的小肉就做成肉包子,挑到附近的村子去卖。

从这段可以看出,孙二娘这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好人,孙老头是开黑店的,他死了,就把这店传给了自己的女儿女女婿了,孙二娘夫妇卖人肉包子那就是“祖传基业”。

而且在张青眼中,他认为自己干这黑店没有什么不对的,为显示自己是是一个有情义的江湖侠士,他还特意定了三类人不杀:第一类是云游的僧道,第二类人是江湖上行走的妓女;第三类人:充军的犯人。用张青的话说,这些人本来就是受苦之人,如果自己再动手那传出会坏了自己江湖名声,有失江湖道义。从这段话完全看不出什么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那除了这三类人,难道就活该被切成块,当肉包子卖嘛?

虽说张青定的这三类人不害有点可笑,但是孙二娘更是没底线,她是见人就害,说了不害僧道,她却把鲁智深还有一个不知名的头陀给麻倒了。要不是张青回来及时,那个梁山上少有得热血真英雄鲁智深就成了他人肚中的之食了。说了不害充军的,可见武松包袱很重,看上去很有钱的样子,她又没底线的下手了。

所以说孙二娘跟张青跟本上谈不上什么好汉,他们只不过是为了钱而视人命如草芥的变态杀人魔罢了。

其他网友观点

孙二娘的名声很大

水浒里的女将不多,除了顾大嫂、扈三娘之外,就是孙二娘,似乎孙二娘的名声远远在顾大嫂和扈三娘之上。一部水浒传里,最先出现的女将也就是此人。

孙二娘是个女强人,绝对的。她算是女承父业,父亲就是一家酒店的小老板,管理很有办法。他那父亲有一手绝活,喜欢做人肉包子,这是个不需要花本钱的勾当,只要看见住店的,等待机会下手即可。钱财没收,而钱财的主人肥的做黄牛肉,瘦的做水牛肉,以致江湖上名声大得很。孙二娘耳染目濡,自然中间学了不少本事,后来招赘了一个丈夫名叫张青,也是一个被逼的打家劫舍的勾当。

两口子小心经营者买卖,生意虽然不是太好做,偶尔经过一个财主,油水也是可观的。不过,张青默默无闻,倒是这位孙二娘在江湖上声名鹊起,无人不晓,此中道理耐人寻味。江湖以为不过有以下几点:

其一,孙二娘性格泼辣,凡事当仁不让,不像普通的女人,缩头缩尾,只要认准的事一定巾帼不让须眉。

其二,孙二娘武艺高强,在女人中尤其难能可贵。而且杀人不眨眼,如此女人自然令人闻风丧胆。

其三,孙二娘女承父业,经营酒店,本就是打着孙家的旗号,手下的打手之类也都是当年孙二娘的父亲筛选过的。

其四,孙二娘和好汉武松有过对手戏,那武松乃是叱咤风云的人物,想当年在十字坡二人也曾交过手,而且彼此之间都相互敬佩,所谓英雄相惜就是此理。

其五,人皆言孙二娘外表丑陋,绰号称母夜叉,夜叉自然人世间难得一见,因为没有见过,所以更加在脑海里形成挥之不去的阴影。

其六,孙二娘心细如发,而且善于动脑子,做事又胆大。比如当张青和武松结拜为兄弟时,为了帮助武松早日脱逃,便把武松化装成头陀的模样。

总之,孙二娘行事果断,雷厉风行,丝毫没有女孩子扭捏的毛病,也正因为如此,丈夫张青反而敬小慎微,与孙二娘陪着小心,以致母夜叉的名号家喻户晓,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朋友,你住店的时候,一定好好的看准,切莫摊上了孙家二娘的老店,否则,或者黄牛肉,或者水牛肉,自然有你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