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10个集体和13名个人荣获全国表彰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人社部发【2022】34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297个集体和493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10个集体和13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称号。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陕西10个)
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
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陕西省汉中监狱特警队
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
陕西省商州监狱第一监区
陕西省汉中市司法局
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司法局
陕西省榆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
陕西省安康市司法局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陕西10名)
李文清
陕西省华山监狱第十五监区副教导员
张秀玲(女)
中共陕西省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张武兵
陕西省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大队大队长
花 薇(女)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李 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赵科林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司法局局长
郝 强
陕西省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李 波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司法局局长
李 利(女)
陕西省咸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陈 伟
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陕西3名)
屈金冈
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 磊
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主任
邓建军
陕西省汉江监狱劳动改造科供水供电站班长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牢记宗旨、心系百姓的高尚情怀,勤勉履职、爱岗敬业的扎实作风,忠于职守、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弘扬法治、维护正义的优秀品质,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新起点、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奋力谱写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陕西司法
审核:刘航
编辑:陕西法制网 李娟